關于申報2016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07 浏覽次數:0次
各位老師:
2016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面向全國開始申報。現将課題申報受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課題類别和資助經費标準
(一)課題類别
課題類别分為重點課題、一般課題、中青年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
(二)資助經費标準
1.重點課題:最終研究成果為正式出版物的,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論文、報告等),資助經費不超過6萬元。
2.一般課題和中青年課題:最終研究成果為正式出版物的,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論文、報告等),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
3.專項任務課題:司法部不資助經費,課題申請人或申請單位自籌經費。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申請者(課題組全體成員)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曆。
1.重點課題主持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副廳(局)級以上職務,并提供主持人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學位證書或人事部門的職務任免文件)複印件一份;
2.一般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主持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并提供主持人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學位證書或人事部門的職務任免文件)複印件1份;
3.青年課題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年齡均不超過39周歲(1977年8月15日後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須提供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學位證書或人事部門的職務任免文件)複印件各1份。沒有證書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書面證明。
4.每個課題主持人隻能申報1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課題的申報;課題組成員最多可以參加2個課題的申報(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參與申報材料無效。
5.申請課題,原則上需有不少于3人組成的課題組;确實認為本人已有足夠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時間按期保質完成研究任務的,可以單獨申報。
6.專項任務課題的申請者須自籌3萬元以上的研究經費(不含出版經費),并附經費資助單位的證明材料。
7.《課題指南》為課題的研究範圍,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申報題目原則上從《課題指南》中選定,也可對申報題目作适當調整;有重大研究價值的課題,可不受《課題指南》限制;中青年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題目可以自拟。
8.課題不資助博士論文,不能以博士論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參加課題申報。
9.課題研究成果形式包括專著、編著、譯著、教材、論文、研究報告、調查咨詢報告或其他。研究成果為專著、編著、譯著、教材的,須正式出版;研究成果為論文的,重點課題的課題組須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與課題研究相關的論文3篇以上,其他課題須發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調查咨詢報告的,須有省(部)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采用證明。
10.課題的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
11.在研的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課題及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科技部、中國法學會等中央部委批準的同一或類似課題研究内容的課題負責人不得申報。
三、時間及材料要求
由于截止時間在暑假期間,學校社會科學處将将于2016年7月25、26日上午集中兩天收取材料,請預申請的項目負責人務必于放假前向學院科研辦報備申報情況,學院科研辦7月24日收申報材料
1.紙質材料要求:
《申請評審書》A4紙打印,一式11份(含原件1份(在材料封皮右上角用鉛筆做标注),資格證書或證明隻需1份,放在原件材料中)
2.電子版材料《申請評審書》及《申報彙總表》各1份發送至指定郵箱:wenmin66@163.com
k科研辦
2016年6月6日
NO.01 2016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 課題指南目錄.pdf
NO.02 2016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doc
NO.03 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pdf
關于申報2016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的通知.docx